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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2023年度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决算

时间:24-08-16 11:02:51 来源:计财处  作者:甘南州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州各县、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依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进行侦查,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

4.对本州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5.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7.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9.对全州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10.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州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

11.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2.组织指导全州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州检察宣传工作。

13.负责其它应由甘南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编办核定单位共有内设部门13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检察技术信息处、办公室、政治部、计划财务装备处。单位编制71人,实有职工60人,聘用制书记员25人,供养遗属6 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 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 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19.9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1.2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资金增加;二是人员新增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三是社保基数调整后,各项社保缴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6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1.26万元,占79.24%;其他收入574.02万元,占20.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0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36万元,占78.28%;项目支出651.77万元,占21.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31.75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58.93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一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增加,三是本年度内省财政下达了调出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四是基本工资调标,社保基数增长,各项社保缴费也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88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一是年底项目建设完工,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是记实了年度内调出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三是社保部门提高了在职职工、聘用制书记员以及临聘人员的社保缴费核定基数,财政应缴社保费增加;四是基本工资调标;五是正常晋升后应发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961.87万元,占8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75万元,占6.13%;卫生健康支出73.62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135.96万元,占5.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89.8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省财政追加了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内省财政下达了调出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部分;二是社保部门提高了在职职工以及聘用制书记员的社保缴费核定基数,财政应缴社保费增加;三是甘南地区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在职职工和聘用制书记员必须核定缴费,每年都有相应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52万元,支出决算为7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人数减少,单位应缴社保费降低;二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低,支出也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降低,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22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内省财政下达了调出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部分,二是基本工资调标,社保基数增长,各项社保缴费也有所增加;三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缩办公经费,从严控制差旅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4.2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4万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2023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行为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2.13万元,支出决算为32.1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3万元,下降32.16%,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降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2.13万元,支出决算为32.1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5万元,增长41.66%,2022年年底购置新车后,2023年的执法执勤用车共7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是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地方组织活动,接待各地来宾,故产生了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9万元。主要是2023年是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地方组织活动,接待各地来宾,故产生了公务接待费。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14万元、印刷费0.01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9.93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取暖费19.20万元、物业管理费0.74万元、差旅费28.24万元、培训费5万元、工会经费6.72万元、福利费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08万元、劳务费14.21万元、公务接待费2.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工会经费以及福利费等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万元,增长119.78%,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业务培训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72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较好完成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批复的项目预算,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47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72.17万元,实际支出数为501.77万元,执行率87.7%,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评价标准权重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为92分,评价结论为“优秀”。组织对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一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1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南州委的领导下,高效完成了年初整体绩效目标。单位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2189.85万元,全年预算数3419.90万元,实际支出数3001.13万元,执行率87.75%,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评价标准权重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95.52分,评价结论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附件3)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2.17万元,执行数为501.77万元,完成预算的87.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部门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一是以法律监督为根本,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检察监督质效,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水平,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效果,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二是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发挥检察职能,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心做好民生检察工作,积极助推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积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涉藏地区社会稳定。三是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为契机,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派出多名检察干警外出学习,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维修改造项目验收合格率偏低,原因是专业技术楼维修改造项目尚未完成验收。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按照项目进度在下一年度按要求组织完成验收

绩效目标自评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为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资金支撑,促进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产维修维护次数实际完成值小于年度指标值,原因是年初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与实际完成值偏离度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将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

绩效目标自评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部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确定为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4)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甘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