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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2-02-23 15:19:36 来源:甘南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计划财务装备处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州各县、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三)依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进行侦查,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

(四)对本州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五)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六)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八)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九)对全州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十)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州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

(十一)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组织指导全州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州检察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其它应由甘南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编办核定单位共有内设部门13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处、检察信息处、办公室、政治部、计财处。单位编制71人,实有职工64人,聘用制书记员25人,供养遗属6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 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 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2082.8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87.90万元,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净增2人,2021年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5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082.8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87.90万元,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净增2人,2021年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798.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3.4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27.19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2.3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592.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9.90万元,增长1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净增2人,2021年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1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00万元,增长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8.5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0万元,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按人员核定的公务接待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5万元,增长73.7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检察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使用率提高,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高海拔地区交通道路路况差,车辆磨损严重,维修频繁,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1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7万元,增长1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业务培训计划,培训费用预算相应增加。

5.会议费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30.9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9.67万元,下降3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提高机关运行效率,压缩相关费用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209.6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863.95平方米,价值647.33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价值265.6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69.65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约301.98万元。主要为检察专网安全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公务用车购置、五小楼用餐区钢架房维修改造项目、干警补氧及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办公楼加装2部电梯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重点项目名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概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是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项目,已纳入财政中期规划,是2021年延续性项目,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进行了项目预算申报。立项依据:根据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重点用于维稳任务重的地区及中部和西部经济困难的市县政法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实施主体: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实施周期:一年。实施计划:通过合理、合规、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预算支出310万元。预期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以下目标:领导甘南州各县、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包括:1、服务大局,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依法打击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3、强化内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运行机制。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包括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绩效目标管理:2021年本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设施维修经费。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南州委的领导下,高效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基础。二是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甘南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积极履职,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四是强化素能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绩效运行监控: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数222万元,全年预算数422万元,全年执行数341.5万元,预算执行率80.9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全年预算数100万元,全年执行数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设施维修经费年初预算数60万元,全年预算数36万元,预算执行中调整为36万元,全年执行数3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绩效评价:2021年,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通过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等对项目各项指标年度指标值和实际完成值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各项指标分值(权重),获得指标得分。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分值100分,自评得分98.09分,自评结果为“优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指标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设施维修经费指标分值100分,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详见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主管部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万元)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2

422

341.5

10

8.092

其中:财政拨款

222

422

341.5

-

8.09

其他资金

-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完成与甘南州委、州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和省检察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项目预期目标包括以下方面:1、服务大局,为甘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依法打击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3、强化内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运行机制。

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南州委的领导下,高效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基础。二是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甘南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积极履职,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四是强化素能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信息化平台建设规范情况

规范

100%

12.5

12.5

质量指标

信息化建设验收通过率(%)

验收合格

100%

12.5

12.5

时效指标

信息设备投入使用及时性(%)

及时

100%

12.5

12.5

成本指标

信息化建设成本

合同限额内

100%

12.5

1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密密码及网络运行维护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80%

95%

7.5

7.5

社会效益指标

监督行为及效果满意度

≥80%

95%

7.5

7.5

生态效益指标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

依法保护

100%

7.5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信息共享性

实现共享

100%

7.5

7.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人员服装配备率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8.09

优秀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绩效自评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万元)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100

100

-

10.00

其他资金

-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年度财政资金的投入,圆满完成年初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和单位各业务部门年初工作计划。项目主要产出目标包括以下方面:1、服务大局,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依法打击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3、强化内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运行机制。

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南州委的领导下,高效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基础。二是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甘南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积极履职,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四是强化素能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培训人次

≥500人次

100%

12.5

12.5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率(%)

合格

100%

12.5

12.5

时效指标

培训完成及时性

及时

95%

12.5

12.5

成本指标

培训费支出情况

定额标准内

100%

12.5

1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涉案财物冻结率

法律条款内

100%

7.5

7.5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监督员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80%

100%

7.5

7.5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满意度

满意

95%

7.5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性

完善

95%

7.5

7.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检察监督质量满意度

满意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优秀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绩效自评表:设施维修经费

项目名称

设施维修经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万元)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

36

36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0

36

36

-

10.00

其他资金

-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对“五小”用房维修改造,改善单位办公及生活条件,提高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

执行中预算调整为36万元,“五小”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房屋维护保养面积(平方米)

=2692.8

2692.8

12.5

12.5

质量指标

房屋维护保养合格率(%)

=95

95

12.5

12.5

时效指标

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响应及时性(%)

及时

100%

12.5

12.5

成本指标

房屋维护保养所需成本(万元)

=60

36

12.5

7.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维修房屋质量达标率(%)

=100

100

7.5

7.5

社会效益指标

工程安全事故发生数量(起)

=0

0

7.5

7.5

生态效益指标

建筑垃圾处置达标率(%)

=100

100

7.5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房屋运行保障度(%)

=100

100

7.5

7.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房屋维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5

优秀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自评,为进一步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水平,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的激励约束作用提供了遵循。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细化指标,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合规、合法使用项目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41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4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

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