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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4-01-16 10:25: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奋力推进甘南检察工作现代化良好起步开局。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全州检察机关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促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筑牢政治忠诚。以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专项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强化案件公开和宣传阵地管理审核,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深化理论武装。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举办专题研讨轮训班、主题教育读书班等各类政治理论学习4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开展研讨11次。聚焦甘南检察发展堵点难点,班子成员带头“领题调研”,全院形成调研成果22篇。

——全面从严治检。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州院党组对卓尼、迭部、舟曲三个县院开展了政治巡察。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全州检察干警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156件。其中,两级院班子成员带头填报58件。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和警示教育,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高质量护航发展大局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全州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质量效果,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南、法治甘南。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打防并举、主动创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非法制造枪支、抢劫、贩卖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17件2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核查相关案件线索2件。依托“8+”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实现检察干警入格联户全覆盖。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移送涉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及违法发放贷款等犯罪35件74人1单位,提起公诉16件30人;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2230万余元。合作市院办理的杨某某等人骗取贷款案,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足额偿还贷款193万余元,为银行挽回了全部损失。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全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将生态环境领域作为监督办案重点,起诉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1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48件。立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积极参与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成果,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开展巡河排查,就乱倒垃圾、非法排污等问题立案6件。开展“牲畜尸体无害化处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2件,建议夏河、碌曲、玛曲等县有关乡、镇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死因不明、随意丢弃的牲畜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生态环境污染,阻断牲畜疫病传播风险。玛曲县院依托“黄河首曲·公益诉讼检察室”,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刑事+公益”“打击+修复”“检察+行政”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推出“马背+公益诉讼”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相关做法被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卓尼县院启动洮河流域水质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监督,督促开展洮河及其支流所有断面水生生物资源和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助力洮河流域生物种群、水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跨区域协作,两级检察机关分别同四川阿坝、青海黄南、省内临夏、岷县等地检察机关建立黄河上游、白龙江上游、洮河上游、大夏河流域公益诉讼司法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排查、召开联席会议、会商重大案件,合力推动落实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共护江河安澜。

——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惩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涉经济领域犯罪12人、起诉57人。稳妥办理涉民企案件,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办理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30件。迭部县院在办理王某骗取贷款案中,针对迭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审批不尽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该社逐项进行了整改,并修订了26项信贷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借贷风险。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办理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案件2件。成立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起诉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人。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围绕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主动对接“强县域”、种业振兴等行动,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积极参与河湖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等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向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22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6万余元,救助金额同比增加59.9%。按照省州结对关爱工作部署,州院26名科级以上干警开展常态化结对关爱,为关爱对象送去价值2万余元的生活物资。组织全州检察干警向临夏州积石山地震灾区捐款5.3万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为帮扶村碌曲县双岔镇二地村高原黑羽虫草鸡养殖产业合作社帮扶资金4.2万元,驻村干警跟进指导产业运转,合作社成立以来累计为群众创收32万余元。根据近年来检察干警驻村帮扶工作历程,拍摄制作宣传片《战贫之路》。

——用心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巩固拓展近年来开展的保护“舌尖上”“脚底下”安全、消防领域、城区“二次供水”、餐厨垃圾整治、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19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16件。紧盯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将寄宿制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的“小饭桌”饮食安全作为监督重点,发出检察建议8件,助力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法治副校长”为依托,“岗拉梅朵”双语法治宣讲团线上线下开展法治巡讲82场次,覆盖学生1.6万余人,发放双语法治宣讲资料5000余份。持续贯彻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共受理来信来访148件93人次,无集体访和告急访,无涉检赴省、进京访。

——积极助推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进一步做实配合制约,增强反腐合力。审查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涉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8人,已起诉5人。加大检察侦查办案力度,深挖案源线索,核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

三、全面深化监督主责,高质效守护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和立身之本。全州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四大检察”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加强证据的收集审查运用,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19人,同比持平;提起公诉735人,同比上升30.3%。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82人,同比上升11.7%;不起诉360人,同比上升31.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3%。刑事“案-件比”进一步优化,全年为1:1.0773。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12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二审抗诉1件、审判监督抗诉3件,1件法院已采纳抗诉意见指令再审,2件正在办理;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均被法院采纳。在诉讼环节为当事人提供翻译183件212人次。健全一体履职、全面综合保护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人,起诉18人;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3人、起诉17人,不批捕12人、不起诉19人;针对监护人管教不严或监护缺位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6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合作监狱提请减刑案件97件,监督纠正减刑不当14人;纠正脱管、漏管5人。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赴甘肃省甘谷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对舟曲、玛曲、夏河县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3件。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持续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更加注重对典型案件提出抗诉,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效果。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44件,同比持平。其中,生效裁判监督13件,审判违法监督10件,执行监督9件,支持起诉11件,虚假诉讼监督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省检察院向省高法提起抗诉2件,均被法院采纳。舟曲县院办理的一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更加务实。聚焦民生民利等热点问题,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农民工讨薪等方面的特色小专项,促进类案监督和诉源治理,推动解决当事人实质诉求。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件,同比上升72%。其中,生效裁判监督4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行政类案监督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16件,非诉执行监督4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7件。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深耕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稳步拓展“等”外领域。共立案各类公益诉讼113件,同比持平。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0件,行政公益诉讼103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8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7件,国有土地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9件,英烈保护领域2件,公共安全领域15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4件,其他领域18件。对诉前检察建议未能解决和效果不佳的的案件,及时启动诉讼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均得到了法院的裁判支持。

四、提升专业素质能力,高标准打造过硬队伍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的发展之基。全州检察机关持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加大基础保障力度,努力激发内生发展动力,融合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大力强化专业素能。联合州司法局、州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了全州首届“检·律”杯法庭论辩赛,组织检察官和律师30余人参加,推动提升专业能力、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两级院刑事检察业务骨干为政法干警、公安民警同堂授课,增强沟通协作、凝聚司法共识。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决策辅助、类案指导、学习研究等功能,召开两级院检察官联席会议37次,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推动办案提质增效。组织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骨干赴天津等地,实地观摩学习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检察大数据赋能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办全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着力补强干警综合履职能力。主动协调推进检察对口援助,与天津检察机关互派5名干警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业务援助和学习交流。及时补充新生力量,两级院遴选员额检察官8名、招录公务员9名、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2名。

——积极促进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提前介入案件办理186件;在全省率先设立驻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州纪委监委联合出台《甘南州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拒不落实检察建议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法》,与州法院签订《重大刑事案件、工作事项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分别签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监督共识、增强监督刚性。与州法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两级检察机关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全覆盖。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努力在检察环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依法履职评议反馈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依法、依规公开案件信息,公开程序性信息1130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3件,公开法律文书218份。借助“外脑”,强化聚智赋能,聘请涵盖环境资源、金融、信息技术、卫生健康等多个领域的4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邀请参与办案、联合开展专项工作等,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办案提供参考。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48件,邀请检察听证员听证各类案件161件;两级检察机关除临潭县院外,均已建成检察听证室,实现公开听证网络直播。

——持续抓牢基层基础。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州委州政府支持,努力改善两级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基础设施条件,夏河县院新建办公办案用房完成结构验收,合作市院完成主体封顶,卓尼、临潭两个院也均已取得划拨建设项目用地和初设批复。州院建成检察听证室、案管大厅、干警补氧图书室等设施,营造严管厚爱、栓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以理念变革为驱动,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两次邀请省检察院信息技术专家为全州检察干警开展数字检察业务培训。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州检察机关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在忠诚履职中淬炼作风,在司法为民中践行初心,各项检察工作稳步规范向前。最高检设置的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14项通报值中我州有13项达标,30项竞争性指标中有19项突破空白,2项中性指标居中平稳,较往年进步明显;其中,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成案率等5项指标排名全省前列。两级院有31个集体或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州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省巾帼文明岗,玛曲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州检察工作一年来取得的发展和进步,得益于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是州县(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站在“现代化”新征程新方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州检察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走深走实,法律监督新理念也需要持续巩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还有短板,队伍结构不优、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长期没有有效解决。三是数字检察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速,利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还存在不足。对此,我们将全力攻坚,切实改进。

2024年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当前,正逢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是新征程上检察机关肩负的时代重任。2024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以法律监督工作为核心,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依法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甘南实践。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理念更新,筑牢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思想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成效。始终秉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的理念,自觉把党的政治路线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多点发力,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抓好不良资产清收,深化拓展“8+”机制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有效提高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紧扣“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战略定位,积极参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助力乡村振兴,深化跨区域协作,做好民生检察、反腐败斗争等工作,以创新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履行法定职责、融合推进,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持续深化全面履职、一体履职、协同履职、开放履职,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深耕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以提升质效为目标做优刑事检察、以拓展案源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引领做实行政检察、以特色专项为抓手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开展检察侦查,实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着力抓好队伍、强基固本,凝聚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之力。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上下一体、精准发力,积极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制、机制、能力现代化。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南做出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