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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7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2-01-20 09:21:12 来源:  作者:拉毛吉 点击数: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7日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隆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甘南州人民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州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全州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谋划工作,采取“季督查、季研判、季通报”的措施推进工作,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落实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重点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切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坚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积极参与平安甘南、法治甘南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煽动分裂国家案件2件2人。州院及时总结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经验,编印《甘南州检察机关维稳案例及文件选编》,收录2008年至2016年的涉稳和“自焚”相关案件,有效指导了办案。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并重。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139件202人,不批准逮捕67件123人;审查起诉345件449人,不起诉25件3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捕人数下降18%,不捕人数上升31%;起诉人数上升9%,不起诉人数持平。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44件53人,占所有起诉人数的12%;办理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案件114件181人,占所有起诉人数的40%;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41件142人,占所有起诉人数的32%;办理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2件14人,占所有起诉人数的3%;办理寻衅滋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5件46人,占所有起诉人数的10%。对85件刑事案件制作藏汉双语法律文书并提供庭审双语翻译,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临潭县院及时提前介入,办结一起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的医疗保险诈骗案件。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3人,不捕4件5人;提起公诉11件15人,相对不起诉2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办理涉及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案件6件10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两级院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全州覆盖式“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共举办法治教育讲座96场,参加活动学生达3万余人,发放双语法治宣传册3万余份,并与部分中小学结成“检校共建”单位,15名检察干警兼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州院在甘南州合作藏族中学挂牌成立“检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在舟曲职业技术学校建成“观护教育基地”。碌曲县院在县藏族中学举办的藏汉双语模拟法庭,形式新颖,先后被检察日报、安多卫视等多家媒体报道,受到了广泛好评。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积极参与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和寄递物流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力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件。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共受理来信来访216件次,举报线索13件。两级院正、副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66人次,批阅重要信件16件,均做了妥善处理。全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访。迭部县院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为39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43万余元,防止了一起有可能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的发生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坚持侦查预防两手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州院3次召开职务犯罪案件侦防工作会议,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安排、动员、督查和部署。截止11月5日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前,全州检察机关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27人,立案13件15人。其中,大案5件5人。立案人数比去年上升36.4%。聚焦民生,查办扶贫领域案件3件5人、涉农领域案件9件9人。全力开展追逃追赃工作,舟曲县院通过网上追逃抓获在逃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1名。初查涉及反渎职侵权类案件线索6件,虽均未达到立案标准,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处分机关工作人员2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收到了惩罚和警示渎职犯罪的效果。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19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73次。为全州拟推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和拟提拔的领导干部等提供涉法涉罪涉诉档案查询25次417人。创新工作形式,建成30个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点,进一步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面。

以专项行动为平台,注重保护民生民利。深入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对全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两批共5.5亿元进行了监督。对国务院挂牌督办的夏河县吉仓乡哇新道新村易地搬迁扶贫工程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2016年以工代赈及易地搬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及时与各地发改部门对接、加强联系沟通,开展监督工作。持续推进“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联系全州9家企业、8个重大项目,开展常态化服务。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8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件。追加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6起,追加遗漏同案犯16人。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入推进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审查合作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7件,书面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不当21件,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大力加强监管场所规范执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1份,积极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5份,促使27名脱管、漏管人员重新列管,防止罪犯再犯罪案件的发生,有力促进综治平安建设。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得到采纳17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妥善解决超期羁押问题3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回头看”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州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的刑事裁判案件进行了逐案清理核查,涉及判处罚金刑涉案人员774人,裁判金额411万余元,有效提升法院对财产刑案件的执行率。

加强民行检察监督。以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为目标,综合运用抗诉、再审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其中,1件己提请省院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作和解处理,2件作终结审查处理,2件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处理,2件正在办理;办结州人大、州委政法委交办的民事申诉案件1件,不断提高民行检察监督质量和效果。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集中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肃追究犯罪,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对无证开采河道砂石、破坏草原生态环境、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采取工程或生态保护措施、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河道、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淘汰等行为和问题进行了调查,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5件,全部得到纠正。

四、强化内外部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检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完善接受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加强检察官执法监督。采取整章建制、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组织集中评查、开展精品案件评选等措施,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推选全州20名业务骨干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进行常态化、专业性的案件质量评查。州院对两级院已办结生效的674件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查,提出整改要求335条。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程序性信息查询559件次,办理预约辩护与代理47件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13件,公开法律文书310份。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专题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推行检察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通过开展走访和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赠阅《检察日报》、寄送工作资料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代表等参加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0月,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及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和评议,听取了全州检察机关专题报告,对州院11名检察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履职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州司法局为全州52名人民监督员开展了初任培训,对各基层院及舟曲林区院提请组织监督的7起案件,及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进行了监督。

五、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提高司法公信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全面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机构改革。实现入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两级院确定入额检察官110名、司法辅助人员166名、司法行政人员69名。根据全省检察机关改革部署,州院将原有的18个内设机构调整为10个,各基层院调整为5个内设机构,并按职能划分,相应调整人员,入额检察官全部调整到了办案部门。

积极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强化检察官的司法办案责任制,简化办案审批层级,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建立了以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为主的新型办案组织形式,两级院共设置独任检察官办案组86个,检察官办案组42个。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两级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184件,人均办案达到5件。州院制定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检察官司法档案,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两级院全面开展对已立案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以及线索整理、案卷归档等工作。协调纪检部门对转隶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情况开展统计和摸底,确保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六、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按照州委、省院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安排部署,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严格党内组织和制度建设。出台《党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等制度文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明察暗访督查年”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州院党组对迭部、卓尼两个院进行了巡察;州院检察长就落实主体责任对本院干警进行集体约谈2次;开展两级院作风纪律督查5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全州两级院检察干警年内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政治素养。狠抓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积极鼓励年轻干警进行学历提升和参加司法考试,支持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和地方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今年,两级院共有6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全州检察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19期57人,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藏汉双语培训2期15人,省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7期46人,州直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10期33人,州院举办业务培训及“岗位练兵”培训9期191人。通过多层次的培训,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逐步提升。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合作、卓尼、临潭、碌曲四个县市院实施了办公楼维修和风貌改造工程,切实改善办公办案环境。州院、合作市院在临街醒目位置成立信访接待室,为群众提供了便捷、宽松的控告申诉环境。持续推进档案规范化建设,年内合作市院和玛曲县院通过“省特级”档案评定验收。目前,全州检察机关包括州院在内的五个院达到“省特级”档案建设标准,四个院达到“省一级”档案建设标准。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升级改造基础网络,维护各类办公办案软件正常运行。两级院成立新媒体工作室,注重通过“两微一端”宣传检察工作。按照基层院“十化”建设要求,州院对八个基层院开展了检查评估。全州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26个,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帮扶村争取项目资金,帮助群众增产增收。州院对舟曲县东山乡中牌村近五年的帮扶工作,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村民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8月底,州院帮扶对象调整为碌曲县双岔镇二地、毛日两个村,州院及时派出2名挂职干部,并派出驻村工作组,及时交接工作,开展入户调研,制定了帮扶计划,进行了法制政策宣讲,并为43户贫困户每户购置电视机一台。

一年来,全州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州院被省检察院授予“2017年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多篇论文获奖并被省院刊物和优秀论文集采用;舟曲县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在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上,合作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州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和迭部县院反贪局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州院和碌曲县院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合作市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两级院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开展的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公开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位于全省前列;主要业务核心数据较往年均有大幅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委的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编制小,具有独立办案资格的入额检察官少,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部分检察人员转隶后,检察业务骨干缺乏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二是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水平、监督力度和监督手段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办案人员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加强,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全州检察机关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改革实践,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和省院的各项安排部署,紧密结合甘南检察工作实际,坚定司法理念,强化使命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素质能力,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

一是着力在维护甘南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甘南维稳工作的长期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保持对刑事犯罪和破坏国家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快捕快诉,努力为维护甘南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是着力在服务甘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上下功夫。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以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抓手,全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违法犯罪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坚决惩处发生在食品、药品、医疗、环境、资源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突出抓好“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以及派驻乡镇检察室等工作,利用检察资源服务全州发展大局,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环境卫生革命、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

三是着力在维护司法公正上下功夫。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好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职责,有效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更好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四是着力在深化检察改革上下功夫。稳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大部制、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管理落实机制,积极争取省上统管后经费保障和干警职级待遇、工资等改革配套措施落实到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大司法改革制度落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职能、人员、编制、资产划转稳步有序推进。

五是着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实施省检察院“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为主要内容的检察队伍建设新思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抓好检察干警纪律和作风建设,分层分类分岗开展培训,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基层检察院“十化”和派驻检察室建设,进一步夯实全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州经济长足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