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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加强汽修废弃物处置监督

时间:21-12-23 10:58:56 来源:  作者:合作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根据州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履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12月7日,我院第二检察部结合州生态环境局的《通报》对我市部分汽修厂进行了线索排摸工作。

此次排摸工作主要对汽修厂安装的烤漆房所产生的废气是否按时开展监测工作、各项台账记录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合作市德勒汽修厂、恒丰汽修厂、隆兴汽修厂等多家汽修厂的排摸走访发现,部分汽修厂存在危废处理台账不全、无危废检测报告等问题。

为准确掌握汽修厂危险废物的处置标准、排污监测的相关要求,我院赴州生态环境局积极与相关负责人沟通,通过对信息盲点的询问了解,明确了关于汽修厂产生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置标准。经排摸发现我市部分汽修厂的监测未按规定执行。

依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明确主体责任,及时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我院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同时,我院将继续加大对生态环保的监督力度,为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