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三抓三促”行动,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检察为民办实事,4月7日,合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卡加曼乡海克尔行政村六个自然村开展春耕帮扶活动。

经过前期开展“问题要解决,我该干什么”专题调研及“8+”基层社会治理走访入户活动,围绕调研时群众提出的春耕备耕情况和实际需求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积极筹集资金,第一时间为帮扶村30户农户发放青稞种子3000斤,价值10500元,助力农户开展春耕生产。
物资发放过程中,帮扶干警与帮扶户面对面交谈,询问他们的生活情况,让帮扶户深深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并大力宣传撂荒地整治和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鼓励和引导有耕地能力的群众复耕复种,动员农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以代耕代种和亲属代种等方式解决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的撂荒问题,增强荒地土地整治复耕积极性,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确保粮食供应,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充分调动了村民整治撂荒地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为实现“荒地变良田”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有效基础。同时我院干警开展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宣讲了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各族群众进一步树牢“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场发放宣传物品约150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人次。
通过送春耕物资,及时解决村民的春耕困难,有效的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增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场群众纷纷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检察干警对他们细心周到的关爱,今后将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把日子过得更加红火。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落实主动走访、定期入户的帮扶机制,用心用情为帮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持续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