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并经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审定,拟选任线晓龙等36名同志为夏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拟任人员有异议,请于12月31日前向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斐 孙琴
联系电话:0941-7181516
夏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