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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玛曲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

时间:22-01-13 10:32:03 来源:  作者: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为展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关怀,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12月20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实施了司法救助,为受助人发放了救助金7.09万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让东智,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静媛,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县检察院相关同志参加仪式。

发放仪式上,主管副检察长张会锋通报了基本案情及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申报情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让东智作了讲话,才书记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面。二要精准发力,注重司法救助的实效性,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做到精准救助。三要严格把关,确保司法救助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因救助不公引起新的社会矛盾。四要建立健全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同时教育当事人要感恩党、感恩国家,充分利用好这笔来之不易的资金。

检察长王静媛表示,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不断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展现“司法为民”的政治担当,努力为建设“十有家园”持续“添砖加瓦”,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最后,救助申请人卡某某的父亲送来写有“尽心呵护未成年,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真诚地感谢党委政府及检察院对他们的及时救助。

下一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司法救助为契机,按照省州院和县委政法委要求,全面扩大救助规模,推动主动救助意识,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同时,进一步扩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振兴相融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期待,为法治玛曲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